2018年农业项目建设基本要求
根据长沙市农业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农业项目公开申报工作的通知》(长农计〔2018〕9号)中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业中小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现进一步明确有关项目建设要求,作为项目申报、评审、验收重要依据。
2018年所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业中小企业扶持项目要聚焦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进,突出产业发展的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提升产业发展的形象和质量,全力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样板窗口和品牌发展的平台。
一、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单位已取得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合法手续;
2、项目单位已制定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方案或签订施工合同;
3、项目建成后,粮食综合服务中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服务能力和标准:稻谷日烘干能力达100吨,粮食年仓储能力达1000吨。
二、粮食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1、蔬菜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
2、基地生态环境良好,远离污染源影响,交通便利,田块平整,田园田貌良好,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3、路网完善、道路平整、沟渠配套、排灌方便,大中棚及其他栽培设施覆盖率占基地面积的10%以上;
4、茬口安排合理,科学轮作,无空地、荒地,实现周年生产;
5、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得到有效利用;
6、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得力,未使用禁限用农药,采用有机肥代替化肥,生产档案齐全、规范;
7、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8、采后处理、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基本配套。
三经济作物(茶果药)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一)茶叶
1、标准化高效茶产业基地相对集中连片;
2、喷滴灌技术,机采、机修、绿色防控等新技术示范应用广泛;
3、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种植品种良、品质优;
4、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
5、加工能力强、采后仓储物流等设施基本配套。
(二)水果
1、标准化水果基地集中连片;
2、栽培设施覆盖率占总面积10%以上;
3、有完善的基地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种植品种良、品质优;
4、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通过无公害、绿色或有机认证之一;
5、采后仓储物流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中药材
1、标准化中药材基地集中连片种植;
2、生产设施完善,产地环境优良;
3、中药材品种应适销对路,产品粗加工配套;
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典》规定要求;
5、采后仓储物流设施基本配套。
四畜禽生态环保养殖项目(不包括生猪)
1、园区选址科学规范,规划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明显;
2、建成后年生产能力达到:蛋禽1万羽、肉禽10万羽、牛200头、羊500只以上;
3、基础设施完善,养殖栏舍标准,防疫条件合格,粪污无害化处理;
4、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规程科学,饲料兽药等添加物使用规范。
五第水产生态环保养殖项目
1、水产养殖基地或设施渔业相对集中连片,基地规模建设不低于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
2、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能有效利用与推广,用于生产发展的设施设备等配套附属器材齐全;
3、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经济效益明显,有稳定的销售渠道。
六农产品加工项目
1、投资建设数量、规模、标准与申报内容相符,且完成验收、调试并投入使用;
2、项目建成后,企业整体形象、功能布局、装备技术、产能效率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3、加工产品原料属长沙主导、特色农产品,并在长沙有自建原料生产基地或签订原料收购合同。
七现代农庄建设项目
品牌农庄是指经营特色突出、三产融合深度发展,带动效果明显、年度销售收入在800万元以上的农庄;连锁模式是指在一个核心品牌运营下,统一形象、服务标准、经营管理、推广营销的运营模式。
1、基础设施:农庄面积在200亩以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且运行良好,生态环境良好,主题突出;
2、产业发展:种养面积在100亩以上,具有初级农产品加工能力(如烘干、腌制、分级、包装、配送等);
3、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收入、支出核算规范,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综合效益:农庄销售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保持增长。
八农产品直销工程项目
1、智能配送中心设施完备,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配送社区门店、大型超市、城区农贸市场80家以上,其中50%以上配送网点纳入长沙市“菜篮子”直销配送监管平台;
2、标准化社区直销门店要求面积120平方米以上,标识标牌统一、收银软件统一、监控设备统一、证照齐全。
九绿色农业发展项目
1、推广生态发展模式,应用绿色栽培技术、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
2、制定科学、实用、操作性强的绿色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并按其进行生产;
3、制定了以下生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完善可靠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运行有效的内检员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全程追溯的过程控制记录系统,四是建立效果良好的质量承诺机制。
十智慧农业项目
至少达到以下一项要求:
1、农业物联网建设。采集、视频、控制设备等安装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转;
2、自建有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对接网订店取、直供直销的零售网点50家以上。
十一第一农业产业示范项目
1、区域专业化。企业主导产业具有明显地域特征、品质特性和区域特色,市场前景好,成长空间大,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扶持;
2、企业专业化。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市场等环节具有高度专业性,竞争优势明显;
3、生产专业化。围绕特色鲜明、品种单一的要求进行高度专业化生产,集约利用土地、劳动力、资金、现代科技装备等资源,具有明显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二第一农业管理示范项目
1、自愿申报农民合作社分类评级且取得相应等级资质,同时进入2017年《长沙市农民合作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
2、办公场所悬挂与工商部门登记一致的“XXX农民合作社”标牌,证照齐全。合作社简介、章程、组织机构设置示意图、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3、成员构成合理,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80%以上;
4、实行独立建账核算或会计委托代理,会计资料完整真实;
5、设立成员账户,记录准确清楚;
6、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质量验收报告资料完备。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支持与指导单位:湖南省农业委 承办单位:湖南省生态农业联合会 湘ICP备202100842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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